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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来的时候,秦牧森竟然还在睡,搞得就跟今天不是他结婚似的。
我推推秦牧森的肩膀,轻声叫道:“大哥起来了。”
秦牧森抬手抚着自己额头,揉揉太阳穴,早起的声音有些嘶哑,他问我:“几点了。”
我拿起他放在床头柜上的腕表,看了看回道:“七点半了,你今天事儿会很多,赶紧起来吧!”
A城这边的风俗,新郎要在早上九点去都新娘家迎亲,现在都七点半了,时间有些来不起了。
秦牧森从床上坐起,靠在床头上,缓了一会儿我跟他在一起的时间也不短了,我知道他这人都三十多岁了,依然像个孩子一样有起床气,被我叫醒他好像不是很开心。
我怎么觉得结婚的不是他似得,他对今天的婚礼好像没有多大的热情。
秦牧森缓了一会儿就下床去了衣帽间,我靠在床头上,在思考要不要也起来,他早起是要去参加他自己的婚礼,我早起无事儿可做。
就在我还在思考要不要早起时,秦牧森在衣帽间喊我。
叫我过去,我下床赤着脚走到衣帽间,就见秦牧森只穿了一条灰色的平角内裤,我问他:“叫我什么事儿?”
秦牧森指着衣柜里一整排挂着的西服,对我说:“帮我挑一套,适合婚礼的。”
我看着衣柜里的西服,随便哪一套穿在他身上都好看,只是我比较好奇,他的婚礼礼服没有特别的去定制吗,虽然这些西服每一套都是高级定制,但这些都是他平常穿的,他的婚礼那么重要的人生大场合。感觉,他好像不是很上心。
希望只是我想的多了吧,衣柜里的西服哪一套都值个大几万的,男人的衣服跟女人的衣服有很大的差别,女人的衣服千奇百怪,男人的衣服尤其是秦牧森这种商业形的boss级的男人,衣服反反复复就是那几个样式的西服。
我从衣柜里挑了一套酒红色的西服,今天毕竟是他大喜的日子,穿着喜庆点,没什么不好。
不过秦牧森好像不是很喜欢酒红色的西服,我跟他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了,也就见他穿过一次,是参加一个晚宴穿的,其他时候,他都穿着蓝灰色或者浅灰色,还有墨色的西服。
秦牧森看着我手里的西服皱着眉头,明显的是不满意,我解释道:“穿这个喜庆,之前我见你穿过种颜色的西服,很帅很好看!”
秦牧森看了看我,微微的点头,算是接受了我为他选的一衣服。我又给他找了一件白色的衬衫,找了一条宝蓝色的领带,我想我真的是一个合格的情妇,在这认真的给自己的金主挑选着他结婚的衣服。
我伺候着秦牧森穿好衣服,还抬手给他打了领带。
我看着面前这个帅气无比的男人,展颜一笑:“新郎官真帅!”
我是真心夸赞他的,他是真的帅,对于他的长相我从来没有去否认或者诋毁过。
要不我怎么说他是人面兽心呢?也可是说是蛇蝎美人。
秦牧森抓着我为他理衬衫领口的双手,握在他的大手里,他看着我的眼神有些压迫性,我不自主的将脸微微的低了下去,秦牧松开我的手,一只手抬起了我的下巴,继续用那样的眼神看我,他说:“李木子,你就没有什么话要跟我说吗?”
秦牧森从昨晚到今早,情绪都很低迷,完全不像是一个要结婚的男人。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在我看来这话更适合男人,秦牧森的心不是我能猜的。
我再也不会傻傻的以为这渣渣,对我有几分的喜欢了,他就是想一点一点的将我凌迟而死。
秦牧森在等着我对他说什么,我想了会儿,对他浅浅的笑了笑,轻轻的吐出四个字:“祝你幸福!”
这四个字,简简单单如果从别人的口中,肯定是对新郎最诚挚的祝福,可是从我嘴里吐出去,不是祝福,是讽刺。
金主对他的情妇说:嗨,情妇我要结婚了,你要跟我说些什么吗?
情妇对她的金主说:嘿,金主,恭喜你结婚了,祝你幸福哦。
我和秦牧森我们俩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实力讽刺。
秦牧森放下了我的手,他拧着眉默默的看着我,长达几分钟,就在我觉得时光都应该走到尽头时,他嘲弄的嘴角扯出一抹笑容,他说:“我一直都很幸福,不幸福的是你!”
他这是跟我炫耀他命好,他过的幸福吗?
秦牧森说完,转身离开,很快我听见,卧室门被重重的甩上的声音。
他说的没错,不幸福的一直都是我,有些人从出生就注定她不幸的一生,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有的人从出生就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享受着底层人的膜拜与瞻仰,身在高位手里有着无尽的权利,将别人的人生玩弄于鼓掌之中,秦牧森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我何尝不曾抱怨过,抱怨命运的不公,抱怨所有,可是那又如何,可怜之人依然在继续可怜,恶人依然在作恶多端。
人生就是一出讽刺的默剧。
秦牧森走后我换了一身衣服,别墅很闷,我这一刻特别想从这里逃出去,这里让我窒息。
保镖跟着秦牧森走了,司机也走了,别墅里就两个佣人,秦牧森不怕我走,他好像是料定我不会逃走一样
天下之大,他不肯放过我,自然就没有我的容身之地。
我坐了地铁转了公交,我想今天把我和秦牧扬曾经走过的地方都在走一遍。
他结婚时是我遭受秦牧森摧残时,没有好好的去回忆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
热闹的街市,我跟秦牧扬来过不止一次,他喜欢小动物,花鸟市场他经常过来,我知道他喜欢丑丑的柯基犬,喜欢白白的小兔子,喜欢可爱的小猫咪。
他很爱动物,他很善良特别的善良,直到现在我才懂的秦牧扬或许没有真正爱过我。
当我知道英国的那栋别墅于秦牧森和秦牧扬的意义时,我就知道了秦牧扬没有真正的爱过我。
也许只是怜悯吧,对我好一点倒像是在替秦牧森赎罪,我很不想承认这个现实,可是现实就是现实,容不得我不去承认。
而我呢,为什么那么爱他,如果那时什么人肯对施舍那么一点好给我,我可能都会爱上。
“姑娘,要不要买小萨摩耶,好养活的很!”卖兔子的老阿姨可能见我一直盯着她的小狗看,以为我喜欢想买。
我蹲下来将小小的一只萨摩耶从笼子里抱出来,狗狗很漂亮通体的白,我轻柔的抚着他的毛发他很乖巧的拿小脸蹭着我的手背,真乖!
今天的太阳很大,也许是快要入夏的缘故吧,我将小狗抱在怀里,抬头看看骄阳,散发着炙热的光,却温暖不了我冰冷的心。
我付了钱抱着狗狗走时,才想到秦牧森好像并不喜欢狗,秦牧扬以前养狗都养在另一处房子里,因为秦牧森好像对狗过敏。
可是他却养了狼,也许他觉得他这样的人该养的就是狼吧!
狼比较符合他的身份。
逛了半天,我累了,狗狗也饿了困了,我带着新买的狗狗回了秦牧森的别墅,别墅客厅的电视声音很大,听声音应该是秦牧森的婚礼新闻,我就听见两个年轻的佣人在那说:“哇!秦家大宅好大好华丽啊,新娘的婚纱都是钻石好美,秦先生好帅啊!”
其中一个佣人叫小江,她说:“我们别看了,万一待会那个女人回来了,我们就倒霉了。”’
那个女人,说的是我吗?
另一个佣人说:“怕什么,你没看秦先生直接就在客厅沙发弄她。都不避讳一下我们在,可见,在秦先生眼里,她连表子都不如,你还怕一个表子不成吗?”
小江说:“也是哦,不过这女人真是不要脸,秦先生都结婚了,还赖着不走。这种女人为了钱,真是什么事儿都能做的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