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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兰做梦都没想到,天下知之的掌柜的给他找的代笔竟然就是申由甲,一看到申由甲见到自己时露出的那份惊喜表情,沈若兰就产生了一种拔腿就走的冲动。
但是想到掌柜的跟她介绍说申由甲是个秀才,字写得好,文采也不错,最主要是认真踏实,干活儿不糊弄,很多人找代笔都来找他。
就看在他口碑尚好的份上,克制了自己的情绪,勉强留了下来。
“沈姑娘,真是幸会啊?不知姑娘要写什么?在下能给姑娘代笔,实乃三生有幸……”一见面,申由甲就先唠叨起来,那磨叽的程度都不逊于唐僧了。
……等他滔滔不绝的表达完自己对沈若兰的崇拜之情,沈若兰才有机会说话,“我要写一本书,我口述,你听着,然后你再把我的故事整理成文字,最后交给我,有问题吗?”
“没问题没问题,姑娘尽管说来,在下洗耳聆听,姑娘放心,在下定会一字不落的记下来,绝不叫姑娘失望。”申由甲似乎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信心,说话的语气也是相当的自信。
沈若兰看了看这人来人往的书坊,说,“在这儿说的话不方便,不如我们找个清静的地方详细谈谈吧。”
申由甲说:“姑娘若不嫌弃,就去在下家里吧,在下家里只有在下和祖母二人,清静的很。”说完,又怕沈若兰不信任他似的,郑重保证:“姑娘可以放心,在下绝对是正人君子,就算姑娘只身一人去在下的家里,在下也会恪守本分,断不会对姑娘做出什么无礼的事情。”
沈若兰看了看他那瘦弱的小体格,不厚道的笑了,“行啊,那就多谢了。”
就他那小体格,要是真敢对她起点儿啥不轨的心思,沈若兰分分钟废了他……
到了申由甲家,申由甲的奶奶一听说沈若兰是来找申由甲代笔的,就热情的接待了沈若兰,还给她倒了一碗茶,就关上书房的门出去了。
老太太一走,沈若兰就开口道:“申秀才,我要写三十五个故事,每篇大约八千字,每个故事付你一两银子的薪酬怎么样?”
申由甲一愣,说,“姑娘,你给的太多了,在下代笔,通常都是百字三文,千字三十文,万字的话也不过是三百文而已,姑娘足足给了我在下三倍之多,可是有什么特别的事需要在下做的?”
沈若兰莞尔一笑,看来这个书呆子并不像表面看起来这么呆,起码知道天上不会白白掉馅饼的道理。
“没错,我确实有两个要求,第一:就是要保密,你整理出来的那些文章,绝对不可以叫别人看见。”
“可以可以,姑娘尽管放心,在下虽然不才,但也算得上是重诺君子,绝不会把姑娘的文章泄露出去。”
“很好,第二呢,也是保密,但是是替我保密,将来若有人知道这书是你代笔的,不管别人怎么问你,都不能说是我创作出来的。”
闻言,申由甲紧张起来,“姑娘,你要写什么?莫不是对上面不利的东西?”
沈若兰被他的想象力给逗笑了,呵呵道,“你看我一个弱女子,像是能写出对政治时局不利的东西吗?放心好了,我这些故事都是关于行军打仗的策略的,我怕我一个女儿家写这种东西太惹眼了,造人非议,所以不愿意以真名世人,免得徒惹麻烦。你可以在书的署名处写道济先生,权当是我的笔名了。”
《三十六计》这本书的作者已经无从考究,但是‘三十六计’一语,语源可考自于南朝宋将檀道济,即为——谭公三十六策,走为上计,所以沈若兰给这书的作者取名为道济先生,合情合理!
申由甲一听沈若兰要写的书居然跟行军打仗有关,顿时嘴巴像塞进了个鸡蛋似的,半天都没闭上。
“沈,沈姑娘,你,你你竟然要写兵书?你,你懂得排兵布阵?调兵……遣将?”
沈若兰被他说得一阵汗颜,她哪懂这些啊,不过是凭着记忆依葫芦画瓢罢了,不过,在这个呆子面前还不能说不懂,不然他定会追问下去,既然不懂,又为什么能想出这样的故事?想出这样的故事依据是什么等等……让人难以招架啊!
她咳了一声,掩饰了自己的尴尬,正色说,“这不是你该问的,你只回答我你同不同意就是?”
申由甲连连点头道:“同意同意,正好在下也想见识见识姑娘是怎么用兵的呢!”
“那好,现在我就开始讲第一篇故事,你用心听好了,等我讲完你还得写出来呢!”
“姑娘放心,在下一定洗耳恭听,用心记录。”
于是,沈若兰清了清嗓子,开始讲三十六计中第二计——围魏救赵,怕申由甲记不住,她讲的很慢,讲到关键时刻还停顿一下,让他有时间去记忆,去消化,讲完了,还特意问问申由甲有没有记不住的地方?她可以再给他重述一遍。
申由甲听完沈若兰的故事,一脸的崇拜,“记住了,完全记住了,沈姑娘,您可真是女中豪杰啊,竟能编出这样巧妙的故事,在下对您真是敬佩的五体投地呀!”
沈若兰被他崇拜得汗哒哒的,有点儿不好意思的都,略坐了一会儿后,起身告辞了,还跟他约好了五日后再来。
出去后,沈若兰去了一趟街里,想看看街上有没有合适的铺子,她定做的那些火锅明天就能交货了,可铺面还没有一点儿消息呢,周正和绿芜去找那些被家里抛弃的女子去了,也不知道得啥时候能回来,眼下指不上他俩,就只能靠她自己了。
街上出兑的铺子并不多,合适的更是少之又少,不是租金太贵,就是店铺太小,一直逛到晌午,也没找到一家合适的。
沈若兰正找着,竟然好死不死的遇见了张金凤!
俩人走了个碰面,想避开都来不及了。
“二嫂!”
张金凤一看到沈若兰,先是愣了一下,随即乐得牙花子都露出来了。
今儿她在街上相中不少东西,可惜身上一文钱都没有,相中了也是干眼馋,这会子见到二嫂了,二嫂有钱,她这个小姑子大老远的来这儿,她这个当嫂子的咋滴也得意思意思吧!
沈若兰看到张金凤那张擦得白渣渣的大方脸,嘴角抽了两下,“你咋还来了呢?”
张金凤大言不惭的说:“我想我爹和我哥了,就来了。”
沈若兰点点头:“哦,那你接着逛吧,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了。”
“诶,二嫂,你看咱俩这刚见面,你咋就要走呢?是见着我不高兴咋地?”张金凤好容易遇着的她,哪能让她就这么走了啊,急忙跟上了她,嘴里还不忘挑着理。
沈若兰懒得理她,但看在张二勇的面子上,又不能完全不理,就淡淡的说:“我还有事呢,咱们改天再聊吧。”
“你啥事儿啊?正好我也没事儿,我跟你一起去呗。”张金凤脚步跟得紧紧的,一步都不落下。
“不用,不方便!”沈若兰想都不想的拒绝了。
然而,张金凤却那么好拒绝的,依旧狗皮膏药似的跟在她身边儿,笑嘻嘻的说:“咱俩都是女的,有啥不方便的,嫂子你又不是去干啥见不得人的事儿去,就带上我呗,我不给你添乱还不行吗?”
沈若兰一看她这死皮赖脸的样子,就知道甩不掉她了,遂皮笑肉不笑的说:“我要去书坊看书,你确定要一起去吗?”
张金凤的笑容僵了一下,她哪认得字?哪会看书啊?再说,这热热闹闹的大街不逛,那么多好东西不买,看哪门子的书啊?书有啥意思?能赶这大街上热热闹闹的景色有意思吗?
她抬头看了看太阳,“嫂子,这都晌午了,你不吃饭啊?”
这是在提醒她,让她请她这个小姑子晌午吃饭呢。
沈若兰可一点儿要请她的心思都没有,她要是个好的,不用她张嘴,沈若兰这个做嫂子的也早就拉着她去吃饭了,可一想到她的为人,沈若兰就打心眼儿里瞧不起,别说是请她吃饭,就是能在这儿陪她说话,那都是看张二勇的面子了。
不过,沈若兰没直接说不请她,而是带笑不笑的说:“我早上吃的晚,一天吃两顿饭就成了,你要是饿的话就快回家去吃饭吧。”
张金凤嘎巴了两下嘴,难以置信的瞪着眼睛看着她。
这个死女人,太抠了吧,她咋说也是她小姑子?这都晌午了,她不该招待自己这个小姑子下一顿馆子吗?
看看她,穿得水光溜滑的,又换了一身儿新衣裳,肯定发达了,自己有钱了咋就不知道拉扯一下她这个小姑子呢?就不怕她在二哥跟前说她坏话,让她二哥将来不娶她吗?
沈若兰看着她这副吃瘪的样子,心里真挺乐的,表情也和蔼了许多,说:“看你这样儿也是饿了,快回去吃饭吧,我先走了。”又在心里说了句‘白白’,就皮笑肉不笑的走了。
刚走出十几米远,身后就又传来了‘扑通扑通’的脚步声,沈若兰翻了个白眼,转过身,果然见张金凤连跑带颠儿的追上来,还一把把她拽住了。
张金凤看出来了,这个死女人就是不想给她花钱,那她也不用转弯抹角了,就跟她拉弓射箭照直绷吧,直接管她要钱,看她咋说。
“嫂子,你等下,你给我点儿钱呗,我想扯块棉布做身儿衣裳。”张金凤理所当然的说道。
沈若兰不动声色的抽回自己的手臂,凉凉的说:“你要做衣裳,得管你爹娘要钱,要么管你哥要钱也成,哪能找我要啊?我还没嫁到你们家呢!”
就算嫁过去了,也没有嫂子供养小姑子的道理啊!
张金凤撅了撅嘴,说,“我们家不是没钱吗?你也不是不知道,家里还有一腚眼子饥荒呢,我爹娘那都恨不得一文钱掰两半花,哪有钱给我做衣裳啊,倒是你,你看看你穿的水光溜滑的,家丫的鬟儿都穿棉布的衣裳,你亲小姑子穿这么破,不怕别人臊皮你吗?”
沈若兰还真不怕别人臊皮她,不过这话跟她说俩人就得打起来,她可不想在大街上跟她耍猴儿,就皮笑肉不笑的说:“我今儿没带钱,要不你先回去吃饭吧,等我晚上回家拿了钱再给你送家去?”
这是吓唬她呢,她要是真上他们家给她送钱去,张大爷和张二勇肯定就知道她向自己要钱这事儿了,要是他们知道她管自己要钱了,肯定饶不了她!
张金凤一听,果然被吓唬住了,要是她爹和二哥知道她管沈若兰要钱了,那还有她好儿吗?
瞪眼张嘴的滞了半天,张金凤忽然急中生智,说:“那,我跟你回家拿吧,正好也认认门儿,往后没事儿上你家溜达溜达,陪你说说话啥地。”
沈若兰呵呵一笑:“可我现在不回家呀,我不是说我要去书坊看书吗?指不定得啥时候回去呢,还是我给你送去吧!”
“不用,我等,反正我也没啥事儿!”
张金凤断然拒绝了沈若兰去送钱的好意,毅然决定等她,虽然在书坊干巴巴的待一下午挺无聊的,但是为了新衣裳,她认了!
沈若兰见她如此,淡笑一声:“好啊,那咱们走吧!”
反正不管她等到啥时候,她都不会让她占自己一文钱的便宜的,非但不能让她占着便宜,还得给她点儿教训,省得她总想咔赤她!
两个人各怀心思,一起走到了天下知之,进门儿后,沈若兰自顾着去看书,不再搭理她了。
张金凤站在门口儿处,本来还以为在书坊里会很枯燥、很无聊呢,但很快就发现不是这么回事儿了。
书坊里有好多年轻书生,都是穿着长袍,长得白白净净的,个个都比岫水村那个书生强!
张金凤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优质的男人呢,看得她心跳如鼓,脸红耳热的,眼睛也快不够使了,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这时,一个穿天青色绸缎长袍的斯文公子引起了张金凤的注意,那位公子不仅人长得温文尔雅,风流俊俏,而且一看就是富家子弟,手上带着碧绿的玉扳指,腰间还缀着一块精雕细琢的玉配,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股子斯文儒雅的气度,一下子把张金凤迷的眼睛都直了,含拉子差点儿淌出来。
她捏着脖子咳嗦了一声,俊俏公子果然抬头看了过来,却见一个长的膀大腰圆的女子,穿一身带着补丁的粗布花衣裳,正羞羞答答、扭扭捏捏的看着自己呢。
俊俏公子一阵恶寒,赶紧低下头去,继续看手中的书。
张金凤见那位公子不肯看自己,又去看书了,很是着急,又连着咳嗦了好几声,也不见那位公子再抬头,倒是把沈若兰的目光给引来了。
沈若兰看着张金凤窥着那位俊俏公子,又是咳嗦又是使动静的,眼见得是看上人家了,想要跟人家搭话儿呢!沈若兰不觉一片黑线,对这个缺心眼子的小姑子真不知该说点儿啥好了。
就她那样的,要模样没模样,要家世没家世的,咋就敢去勾引人家有钱人家的俊俏公子呢?她打哪来的自信呢?不是自己嘴巴损,就张金凤那样的,脱光了躺那位公子跟前儿那位公子都不待动半分心思的,没准儿还得往她身上吐两口唾沫踹两脚,真的!
不咬人膈应人啊!
张金凤使了半天儿的令子,那位公子就是不看她,她又舍不得放弃,没办法,就扭扭捏捏的蹭过来,在那位俏公子身边拿起一本书,装模作样的看起来。
可她哪是看书啊?脸对着书,眼睛一直斜着偷看哪位俊俏公子呢!
俊俏公子终于注意到她了,抬眼后跟她说了一句话,差点把人笑喷了:“姑娘,你书拿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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