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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二章 反复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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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大元帅府,林高歌没敢睡觉,正在等他,见到他就急急问道:“皇上说什么了?”

    马先令面带怒色,道:“狗皇帝把我当成了二百五!”

    林高歌怔道:“此话何意啊?”

    马先令便把金其叶说的话原原本本跟他倒了一遍,末了又道:“你说他是不是把我当成二百五了?想用琅月作诱饵,把我父亲骗进京,我在他的眼里,就那么容易上当吗?他把我当成三岁小孩了?”

    林高歌紧锁眉头,许久才道:“如果说这是一个阴谋,那想出这个阴谋的人才是个二百五,就算公主长得美若天仙,他们也应该知道,大帅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而进京的,何况这个女人还不是嫁给大帅!”

    马先令怔道:“你的意思,莫不是说,真的是因为我出类拔萃,才让皇上青睐有加?抑或是我今天被欺负的太惨,皇帝害怕我父亲得知消息,会恼羞成怒起兵反他,所以才把公主送给我安抚我?”

    林高歌道:“都有可能,此事我们做不得主,还得尽快通知大帅,让大帅拿主意,反正大帅不能进京这是一定的!”

    马先令叹道:“又是空欢喜一场!”

    林高歌道:“少帅莫要气馁,这世上女人多的是,比公主漂亮的又不是没有,何必吊在一棵树上呢?”

    马先令摇头道:“你不懂,虽然女人都一样,但味道不一样,公主和平民百姓家的女儿,哪怕长得一模一样,能是一个味道吗?把公主骑在胯下,那多有征服感啊?骑着别的女人,只会让我感觉,被糟蹋的人是我!”

    林高歌看了眼他的丹鸡眼,暗叹一声,女人好可怜!

    在离京城数万里之外,有一处四处环山之地,山中是平原,方圆数百里。此地没有人家,只有一眼望不到头的营帐,丙路的帅营就扎在了这里。

    这时帅营里站着两个人,一个是身材魁梧的男子,两鬓发白,同样长着一双丹凤眼,也是竖着长的,不用说,也知是马先令的父亲马三桂。还有一个身材削瘦,背有点驼,不过却是浓眉大眼,炯炯有神。此人是丙路的另一个行走,名叫尚万泉。

    尚万泉手里正拿着一封书信,正是京城刚刚飞鸽传来的。

    等他看完,马三桂道:“你怎么看?”

    尚万泉啧舌道:“我也想不通这皇帝的葫芦里到底想卖什么药?他明知道大帅不会去京城的,为何还要提这样的要求?不是自取其辱吗?”

    马三桂深叹一口气,道:“会不会是皇上真的想把公主嫁给先令,跟我示好呢?如果拒绝,那就是跟京城撕破脸皮了!”

    尚万泉道:“就算撕破脸皮,大帅也不能进京啊!去了肯定是有去无回!”

    马三桂道:“这个我知道,京城我是绝计不会去的,我是说有没有折中的办法,既可以娶回公主,我也不用去京城?”

    尚万泉想了想,道:“我倒有个主意,或可一试!”

    马三桂精神一振,道:“你讲!”

    尚万泉道:“婚姻大事,由父母主持,倒也是理所应当,这话说得没毛病。但大帅身体欠恙,世人皆知,不便进京,也是情有可原。既然皇上诚心诚意想嫁公主,不如让皇上把公主嫁到这里,不必嫁进元帅府,岂不是一举两得?”

    马三桂想了想,拍手喜道:“妙啊!我怎么没想到呢?如果皇上真的诚意想把公主嫁给先令,他一定会同意的,如果不同意,肯定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爱嫁不嫁!”

    尚万泉点头道:“确实如此!”

    马三桂就指着他道:“好,马上给先令飞鸽传书,就按你说得做!”

    尚万泉应了一声,就退了出去。

    马先令收到书信,喜逐颜开,一阵感叹,姜还是老的辣的啊!原本他已经死心,对娶公主已经不抱希望,没想到这么棘手的问题送到他老爹那里,立马迎刃而解,让他不免又惦记起公主那两条蛐蛐一样的长腿,心里直痒痒,一刻也不愿耽搁,直奔皇宫。

    金其叶依旧在御书房里召见了他。待他进屋行了礼,便道:“先令啊,这么急找朕,所为何事啊?”

    马先令道:“当然是为了公主的事,自从皇上答应将公主许配给我,这段时间我是天天为这事奔波啊!”

    金其叶道:“你父亲要进京了吗?”

    马先令道:“皇上,你也知道,家父病重,他虽有心,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金其叶冷冷道:“那你来干嘛?”

    马先令道:“家父说了,皇上愿意把公主下嫁到元帅府,乃是我马家三生有幸,祖宗庇佑,家父高兴的几天吃不下饭,若不是身体欠恙,不等皇上开口,早就飞奔而来。家父说,婚姻大事,确实应有父母主持,但他实在是来不了了,求皇上念在他这么多年忠心耿耿的份上,能体谅他一点,如果能让他在大营之中为我和公主主持婚礼,那是最好不过了!”

    金其叶迟疑道:“你的意思是,把公主远嫁到你丙路的大营之中?”

    马先令点头道:“家父也不想这样,实在是身体欠恙,才出此下策,望皇上成全!”

    金其叶猛地拍了下桌子,怒道:“放屁,琅月公主乃是朕的掌上明珠,你们竟然让她嫁到那鸟不拉屎的不毛之地?不要说公主受不了那样的委屈,朕也受不了!”

    马先令吓了一跳,忙道:“皇上息怒,我们不会让公主受一丁点的委屈的,只是让我父亲主持一下婚礼而已,等到婚礼举办好了以后,我跟公主仍回京城元帅府居住,最多在那不毛之地待上三两天,如果皇上舍不得,待上一天也可以,举办完婚礼,我们即刻返京,一刻也不耽误!”

    金其叶余怒未消,躺在椅子里喘着粗气,无力地挥了下手,道:“你先回去吧,朕考虑考虑!”

    马先令心里一阵冷笑,肯定是奸计被他识破,才会恼羞成怒,现在又想耍赖皮,还是父亲精明,一下就戳破了他伪善的面孔,还大方得体。看来这狗皇帝真的是居心叵测,根本就没打算把公主嫁给他,只是想把他父亲骗来杀掉,实在是太可恶了!

    不过冷笑过后,心里又是一阵惆怅,看来还是摸不到公主的大长腿了,只能回去摸蛐蛐的腿了!

    回去以后,把这事跟林高歌说了,林高歌跟他持相同观点,并把这事飞鸽传书给了马三桂。

    就在俩人为自己的聪明而感到洋洋得意时,三天后,宫中又来圣旨,宣马先令进宫。

    马先令就有些恼火,这狗皇帝真是没完没了,不知道又想耍什么花样?但是胳膊拗不过大腿,还是硬着头皮去了,就当是皇帝演戏给他看吧!

    还是在御书房。

    不过令马先令意外的是,金其叶看见他时,一脸慈祥,如同长辈,完全没有了恼怒过的印迹。心里想着,麻痹,想麻痹我!

    当然,这两个麻痹是两个意思!

    金其叶待他行完礼,便道:“先令啊,这几天朕想了想,年轻一辈,朕就看好你,只要你对琅月好,琅月嫁到哪里都是一样的。大元帅一生为国鞠躬尽瘁,现在病重,不宜劳顿,朕也应该体谅他,那就让琅月嫁到丙路大营吧!等你们办完婚礼,尽快回来便是!”

    他那一句“年轻一辈,朕就看好你”,如果旁人听了,肯定觉得虚伪得不得了,但马先令听在耳朵里,却觉情真意切,毕竟连他自己都觉得,放眼整个金丝国,不说年轻一辈,就算把老一辈也一起算上,也很难找到比他更优秀的男子了,只感觉这个皇帝很有眼光。只是他没想到皇上真的愿意把琅月嫁给他,惊道:“皇上不是跟臣开玩笑吧?”

    金其叶佯怒道:“放肆!”

    马先令忙道:“皇上息怒,臣知道君无戏言,只是幸福来得太突然,情难自禁,望皇上不要见怪!”

    金其叶道:“那你可有异议?”

    马先令急道:“没有异议,没有异议,臣高兴都来不及,怎会有异议?”

    金其叶道:“既然没有异议,你父亲病重,不宜操劳,你自己先回去操持吧!虽然公主是嫁到那不毛之地,但婚礼一定要隆重,新房一定要华丽,别想着用个破营帐就想敷衍了事,若是让朕知道了你委屈了琅月,回来我也饶不了你!”

    马先令喜道:“皇上放心,我回去以后一定为公主建造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作为我们的婚房,绝不会委屈了公主!”

    金其叶道:“既然如此,那你去吧,婚期定在下月初六!”

    马先令应了一声,就欢天喜地地下去了。

    回到元帅府,把这事跟林高歌说了,林高歌也觉得意外,道:“莫非皇上真是诚心诚意想把公主嫁给少帅?”

    马先令一脸得意,道:“那肯定是了,他又不是瞎子,整个金丝国除了我,还有谁能配得上琅月?看来是我们一直以小人之心度小人之腹了!”

    林高歌怔道:“其中不会有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