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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1章 当面说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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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紫薯代替米饭作为主食不但不会长胖,反而更容易瘦。

    这是因为首先薯类食物原本热量就比米饭低,其中含有丰富的膳食纤维,很容易增加人们的饱腹感,膳食纤维也有助于保持肠道健康,缓解便秘,有助减肥。

    ……

    叶清闻言,心下有些冷,不过面上却没显。

    只淡淡地说道:“那是钱府,不是叶宅。

    三伯父,您听说过有人让断了亲的娘家的人住过去的吗?”

    “……”几个人的面色都是一变,小梁氏瞪了一眼自己相公,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明知道韭芽不喜,还这么说。

    叶文楠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尴尬一笑:“吃饭,吃饭……

    今天中午都是好菜,大家尽管敞开肚皮吃,梅子,你去装一壶酒出来。”

    叶梅看了一眼小梁氏,平时娘是不给爹喝酒的,就算给,也只是一点点,让他尝个味。

    小梁氏为了避免尴尬,摆摆手道:“梅子去拿吧,今天韭芽也辛苦了,刚好家里的糯米酒也比较甜,等会也跟着我们喝几碗。”

    叶梅站起身,拿着一个锡壶,去了酒缸那里,很快就装满了一壶酒,然后放进有井水的一个大铁桶里面冰镇。

    紧接着她又放了一些白色的冰晶在铁桶里,添了一些水进去,盖上木头盖子,不一会儿就开始冒出白气。

    这是她上次去冰铺的时候,和冬云讨来的制冰的东西,只要用铁桶装水,做起来还是很简单的。

    就是听说冰晶这种东西很贵,也是叶清的秘方。若不是叶梅是叶清的好姐妹,冬云是不会给她的。

    当然叶梅要是和叶清索要,叶清自然会给她,那不是前几日她不在崇阳嘛。

    叶文楠拿起筷子又看了叶清一眼,眸光一闪,心里叹了口气,夹了一口菜放进嘴里不是味儿的吃起来。

    吃了一会儿,酒水冰镇好了,叶梅先给爹娘倒了一碗,立刻就给叶清倒了大半碗,再给姐夫一家倒酒。

    叶清喝了一口冰酒,舒爽的一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兔肉放进因为没酒喝撅着嘴巴的叶斌碗里。

    “别盯着酒了,等你再长大一些,再喝,你要想喝冰的,等吃完饭,我做冰糕给你吃。”

    “真哒?”叶斌的眼睛瞬间亮了。

    叶清点了点头,“自然是真的,到时候我做三种口味的给你吃好不好?”

    “好!”叶斌急忙点头。

    叶清笑了笑,用哄孩子的语气说道:“那现在就乖乖吃饭。”

    小梁氏见小儿子开始用力扒饭,笑着对叶清说:“韭芽,吃菜,吃菜。这么多好吃的菜呢,韭芽多吃点。”

    没了之前有些紧张的气氛,众人的筷子这才开始加快了速度,叶梅特别喜欢吃麻辣兔,觉得麻麻辣辣的味道配上香甜的米酒,更好吃。

    就连兔子骨头里的汤汁都吮吸的津津有味,她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这兔子肉真好吃,一点都不膻。韭芽,你哪里买来的兔子啊?”

    “我也忘记了,在外面买了太多东西,记不清了!”

    “那建州好玩吗?你看去看大海了吗?”叶梅一瞬也不瞬的看着她问道。

    “建州也就那样,大一些,人多一些。没感觉好玩,而且比咱们这热多了,白天都不想出门去。

    至于大海我们不但看见了,而且我们还坐了大海船呢。”

    叶瑛也问道:“韭芽,我以前开客栈的时候,听说那边有很多其他国家的人是不是啊?

    听说他们长得跟怪物一样,黄毛蓝眼睛?还是白毛绿眼睛?”

    叶清一愣,语气有些失笑道:“呃,也没那么夸张啦,他们不是什么怪物,只是人种和咱们不一样,也都是人的,不是什么怪物。”

    “人种?”叶瑛有些懵。

    叶梅倒是听明白了,马上说道:“就像猪啊,有黑有白。”

    “怎么拿人和猪比?”吴彬笑道。

    “话糙理不糙。”叶梅撇嘴。

    “嗯,就是这个意思。”叶清也笑了。

    叶斌突然抬头问道:“大海是不是很蓝啊,比天空还蓝?”

    叶清嘴角轻扬,露出微笑道,“嗯,很大也很蓝,也很漂亮。

    就是有海腥味,太阳一晒,有些人受不了的。”

    “我不怕海腥味,韭芽姐姐,你以后可以带我去看大海,坐大海船吗?”叶斌眼睛发亮的看着她。

    小梁氏也对大海起了兴趣,问道:“我听说海上有很大的风浪,十分危险是不是真的?”

    叶清喝了一口甜酒,笑了笑:“是的,如果碰见天气不好,下暴风雨,海上是十分危险的。

    所以叶斌,这几年我恐怕不能带去你看大海了,等你成年吧!”

    “哦!”叶斌失望的低下头,不过很快他又被食物给吸引了注意力,今天的菜太好吃了,他要多吃一点。

    叶文楠见她们说的愉快,也想说点什么,嘴巴张了张,又什么都没有说出口。

    最后想了想说道:“韭芽,明天是七月十四,我听说你又打算给帮工们放两天假?”

    “嗯,以后遇到过节,都会放假的。”

    “别家除了过年,过中秋才放那么几天的,你用不着什么节都给他们放假。

    再说你看看你,别人请帮工,恨不得鸡一叫就让人下地干活干到太阳下山。

    你倒好,一天只让他们做四个时辰的活就休息了,工钱还发的比别人多,吃的也别人好,你这样会不会对他们太好了?”

    “大热天的,少做点就少做点,何况我这么做也有这么做的道理。

    我对他们好了,他们就更应该为我好好的干活,也省得有人磨洋工。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么热的天要是让人从早做到晚,万一有人中暑生病了,不但耽误事,也让人白受罪不是?”

    叶文楠还是有点不赞同道:“哪那么娇贵,你就是心善。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能和你爷奶和好呢?

    其实你爷爷他之前也没做什么,他是咱家最大的长辈,你这样对他有点说不过去了。

    韭芽,家和万事兴,还有你奶奶她……”

    叶清闻言,脸色一下子变了。

    得了!

    三伯父,又把话题扯到叶老头夫妻身上去了,似乎当初她和他们断亲,在他们眼里就是闹着玩一样?

    呵呵……

    小梁氏见自己相公喝了几碗酒水又开始扯这事,脸色不自在地急忙夹了一筷子菜放进他的碗里。

    低声道:“吃菜,吃饭。”

    叶文楠见自己一个长辈居然还要看小辈的脸色,面上就有些难看了。

    但看到自己媳妇一直给自己使眼色,他又只好强忍下来,沉默了一下,拿起酒碗大口喝了起来。

    小孩子的叶斌吃得高兴了,自然不会注意到自己爹娘的动作和脸色。

    他吃得不过瘾,索性用手抓着一只鸭腿啃,啃得嘴唇油光光的。

    至于余氏更是人精,从坐上桌之后,都是只顾着吃菜,没有说过一句话。

    吴彬性子沉稳,知道这种场合,他一个做女婿的不适合插嘴,也就没开口。

    叶瑛倒是想说点什么,被吴彬用手拉了拉衣袖,于是忍住没有说。

    小家伙吴瑞明则塞了一嘴的五花肉嚼得欢。

    他的脸儿本就圆,这会儿瞧着腮边鼓鼓的,格外可爱,大人的事他也听不懂,所以他吃得倒是很开心。

    叶梅心思百转千回,看了一眼老爹的神色,很快低着头吃自己的饭,她也不赞成把爷奶弄去叶清家,但她不敢跟老爹顶嘴。

    至于那个闷嘴葫芦一样的叶明更是不关心这些事儿。

    倒是小梁氏的小弟梁茂富有些尴尬的放下筷子,不吃了,但也没立刻下桌。

    小梁氏见气氛又变得紧张起来,慈爱地瞅着叶清,还搛了好些菜放她碗里。

    又笑着说:“来……韭芽吃菜,吃菜。都别说话了。

    吃完饭你们姐妹三个都到我房里来,我上次做了几双鞋面儿,给你们看看。”

    叶清想起三伯父一家人的好,觉得自己也没必要为这事就闹情绪。

    她根本不会把叶老头夫妻接到大宅里去住,这是肯定的。

    但她也早就想过,如果叶文山以后要弄什么大宅子,给多少银子给他们用,她也是不会管的。

    若是叶文山自己的银子搞不定,她也不会强制叶文山不拿自己这边的一些银子去给他们。

    就当是花钱消灾了!

    当然,她不是圣母。

    没必要花自己赚的钱,去养自己不喜欢的人,她以后能给叶文山的零花钱绝对不会多就是了。

    想到这儿,她脸色重新变得和煦起来,她夹起一块苦瓜对叶斌道:“来吃块苦瓜,败败火。”

    叶斌见到苦瓜,连忙盖住自己的饭碗,摇了摇头道:“那好苦,我不吃。”

    叶梅立即笑道:“谁叫你刚才吃了那么多的肉,现在就该吃一点苦瓜,不然小心晚上你闹肚子,不睡觉。”

    见叶清有了笑容,小梁氏松了一口气,对叶斌说道:“这苦瓜是好东西,你吃一块,不然下次韭芽姐姐就不来我们家做菜了!”

    叶斌一听,骨碌转了转大眼睛,马上笑得甜甜的,把手拿开:“韭芽姐姐,苦瓜给我吧,我最喜欢吃苦瓜了!”

    叶清把苦瓜放进他的碗里,笑道:“好,剩下的苦瓜都给你。”

    “啊……好吧!”叶斌苦着脸答应。

    叶梅打趣道:“哈哈哈……瞧你那苦瓜脸。”

    这会儿气氛好起来了,余氏也笑道:“亲家母,你家叶明也二十几了吧?

    该给他娶亲了,这会儿日子好过一些,早些给他定下一门亲事,年底说不定就可以成亲了。”

    小梁氏连连点头,说道:“是要给大明说一门亲事了,可我这大儿子太老实了,现在拖到这个岁数,村里合适的姑娘都不好找了。”

    她说着,喝了一口酒,有些叹气。

    余氏笑道:“村里的不好找,可以找外村的啊,再不行,再远一点的姑娘也行。

    只要看着是好的,能干活,能生养就行,也不用求长得多水灵,你说是吧?”

    见她们说起大儿子的事,叶文楠紧绷着的脸也松了下来。

    想到自己家这些日子能变得比以前好,也是托了叶清的福,家里现在有了几十两的积蓄。

    大女儿那边也能帮一把手,这大儿子的亲事现在也是该解决了!

    还是快点给他,说上个好人家的姑娘开枝散叶才是正经。

    因说起叶明的亲事,叶明这个当事人再闷,也不好待在这里吃着饭听她们唠叨,用力扒拉干净饭,然后喝光了酒,就下桌了。

    梁茂富拿着读书人的架子,不想听这些八卦,也下了桌。

    叶文楠说道:“咱农家人,娶个老实本分,能生养的女子就好了!

    用不着长得多好看,但一定要吃苦耐劳,懂事孝顺。

    亲家母,你提起这事儿,是不

    是有什么好女子要介绍给我们?”

    余氏放下手里的筷子,笑道:“人选我倒是有一个,就是吴彬的表妹,我大堂哥的女儿。

    这人是没得说的,只是……”

    “只是什么?”小梁氏问道。

    “只是她脸上有个胎记,长得没那么好看。

    但人真的很勤快,什么家务活都做的利利索索,而且也有一把子力气,种田插秧做得不比男人差。

    最重要是她脾气好,很是孝顺。何况她是我介绍给你们的,这也知根知底不是,又算得上是亲上加亲了。”

    小梁氏听见那姑娘脸上有胎记,少了些热情,淡淡问:“她多大岁数了?”

    “刚二十。”

    小梁氏又问:“那脸上的胎记大不大,会不会很难看?”

    “哎,就一个铜钱一般大,是暗红色,好看自然是好看不到哪里去了,但娶妻娶贤不是吗?

    再说,叶明那孩子,你们也知道,他……”

    小梁氏还是很犹豫,叶文楠却突然一拍桌说道,“这事,就这么定了,这样吧。

    下午,你就带我媳妇去见见那孩子,若是可以,就选个好日子,叫上媒婆再一起过去提亲,怎么样?”

    “那也行,下午我们准备准备。”余氏笑着说道。

    叶清心想,原来是要给叶明找老婆啊,但为什么叶明就一定要配一个脸上有胎记的女人?

    不是她以貌取人啊,叶明人看着也不错啊,大小伙,什么农活都会做,话不多,老实。

    为什么不问问他的意见,就这么决定了他的终身大事?

    还有余氏刚才那话似乎说叶明有点什么,是什么呢?

    难道,叶明有什么不能说的毛病吗?

    不就是木纳了点嘛?

    又不是从小烧坏了脑子,怎么在他们嘴里就好像叶明是个傻孩子似的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