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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下来,淘到宝贝的林逸心情极爽,又是看风景又是买东西,什么苹果橘子梨,木雕,手串,纪念品,吃的玩的,买了一大堆。
林逸忙的不亦乐乎,跟在他身后的黄教头也是累的不亦乐乎。
原因是林逸把东西全都甩给了他。
谁让他跟屁虫般,一脸的跟班相。
那些林逸淘来的旧书差不多有三十几本,再加上买来的其他东西,杂七杂八加起来足足有五十来斤重,大热天的提来提去,也亏得黄教头身体好,这才扛得住。
就这样,时间过得很快,当林逸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时候,才想起要回去吃点东西。
沿着稀奇古怪的街道,重新回到下榻的“悦来客栈”,却见那曹一刀不畏炎热地正在客栈门口翘首张望,看他模样像是很急,一会儿用手搭着凉棚远望,一会儿皱眉苦脸使劲儿擦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停歇的。
看见林逸回来,曹一刀忙冲过来拉着林逸的手就说:“你怎么不接电话呀,都快急死我了!”
林逸这才掏出手机看了看,手机不知道什么没电,关机了。
“不好意思啊。”林逸晃了晃手机给曹一刀看,“没电了,你找我有事儿?”
“当然有事儿了,人家大佬已经等你好长时间了,你这才回来。”曹一刀说完拉着林逸就朝客栈里面走去,看模样生怕对方多等一分钟。
黄教头提着一大堆东西,默默地跟在他们后面,大热天,犹如不吭不响的鬼魂。
……
客栈房间,背对着林逸站着一人,身材挺拔,魁梧,从后面看,大热天竟然穿着一身笔直的浅灰色西装西裤,听到响声,那人回过身来,然后脸上露出一丝亲切的微笑,这微笑如同大热天的一阵凉风,让人感觉无比的舒适和清爽。
林逸这才看清楚来人,只见他大约四十几岁,脸庞清瘦,高鼻阔目,胡须收拾得很干净,头发更是用发蜡或者摩丝梳理整齐,鬓角稍微斑白,却不显老,平添几分成熟和稳重,他穿着的西服竟然像韩国电视剧中的男主角般在胸口插着一只折叠好的三角手帕,整个人显得无比干净儒雅。
不知为何,林逸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人,可能是对方那种干净利索的装扮,使得一向有点小洁癖的林逸感觉很舒服。
就在林逸仔细打量对方的时候,那人用一双温和的眼神笑眯眯地看了林逸一眼,然后笑道:“如果我猜得不错,你就是林逸吧。”
“是的,我就是林逸,您是……”林逸虽然感觉对方气势非凡,却也不卑不亢。
那人脸上露出更加和煦的笑容,主动伸出手道:“我姓徐,叫徐浩明。”
徐浩明,怎么这么熟悉?
林逸稍微诧异,马上就想起了对方是谁。
南都著名的企业家,酱油大王---徐浩明!
他的另外一个身份就是,二货大少徐天佑的老爸!
想到这里,林逸马上扭头看了曹一刀一眼,那意思很明显,老曹啊,你到底在玩哪样,刚坑了人家儿子,现在竟然带我来见人家老子,这也太胡闹了吧。
曹一刀似乎听懂了林逸的心声,摸摸光头很尴尬地笑了笑,说:“大家迟早要认识的嘛,晚认识不如早认识,呵呵。”
靠,这算什么解释。
眼看林逸一脸疑惑,那徐浩明微微一笑,说:“放心吧,我找你不是算账的,相反,还要请你帮忙,另外,我是真的对你手中的佛经感兴趣。”说完,深深地看了林逸一眼。
林逸虽然年轻,却经历很多,别人说的话是真是假他多少还能听得出来,对方说请他帮忙,他不知道帮啥忙,却知道他最后一句话是真的,看起来自己那套佛经还真有一些小诱惑,连南都市的牛人都如此看重。
徐浩明,南都市著名的企业家,慈善家,号称“酱油大王”,白手起家,如今旗下除了经营酱油厂和酱油公司外,还有两家百货商场,一家大型购物超市,以及涉及多家房地产和金融公司的投资理财,总资产数目不详,有说几千万,有说上亿,甚至数十亿……不过在南都,你很少可以在报刊杂志以及媒体上看到他的身影,原因是他为人十分的低调,甚至连做慈善都不愿意露脸,这也是林逸不认识他的主要原因。
可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神秘色彩的人物,此刻却出现在林逸面前,并且态度和蔼可亲,像是你最亲近的一个长辈,让你如沐春风。
就在林逸看着徐浩明心思翻涌之时,旁边传来一声肚子咕噜叫的声音。
曹一刀很是尴尬,摸着肚皮讪笑道:“不好意思啊,这不争气的家伙总是挨不住饿……一饿就乱叫,想要憋也憋不住。”
徐浩明似乎一点都不介意,微微一笑,说:“是我不对,都已经到了饭时才过来,不如这样吧,我请大家吃面,就在不远的地方,稍微挪挪脚步就到了。”
……
徐大佬所谓的“稍微挪挪脚步”,就是外面有两辆非常拉风的黑色宝马等待着大家。
如果识货的话,一眼就能看出这两辆豪车乃宝马7系中的名牌车。这种宝马7系只在德国本土生产,属于全尺寸的豪华轿车,车身形式为4门轿车,驱动形式为前置后驱,每一辆下来都最少价值百万。
至少曹一刀就是识货的主儿,一看见这么好的车,自己那辆破五菱宏光也不要了,直接上了后面那辆车,左瞅右瞅,用手摸摸这儿,摸摸那儿,然后拿******使劲儿蹭蹭那意大利真皮座椅,一口气躺上去,浑身冒着仙气儿般道一句:“草,舒服!百万的玩意感觉就是爽!”
这边,徐浩明非常热情地招呼林逸道:“你坐我这辆吧,咱俩亲近亲近。”打开第一辆车的车门,林逸不好以拒绝,就坐了上去。
黄教头想要跟着钻进去,后面曹一刀在车内朝他吼,“这辆啊,棒槌!”
黄教头深深地看了一眼徐浩明,这才转身上了曹一刀所在的那辆宝马。
看着黄教头上车,徐浩明锐利的眼神闪烁了一下,回头,有意无意地对坐在车上的林逸说:“你这位朋友很有意思,如果可以的话,等会儿你帮忙介绍一下。”
林逸淡然一笑,道:“他脾气很怪,有时候连我也捉摸不透。”
徐浩明就亲切地拍了拍林逸的肩膀,说:“还好,你不是什么怪人。”
林逸耸耸肩:“只是还没到怪的时候---至少,我不会因为你这么热情就给你降价,佛经的价格可没得商量。”
“为什么?”徐浩明笑眯眯地看着他。
“因为你是有钱人。”林逸很直白地说,“至少比我有钱,并且有很多。”
徐浩明莞尔,“这难道也是一种罪过?”
林逸:“不是罪过,是事实---”用手摸摸宝马车内豪华的内饰,“我现在应该是坐在了一百多万的钞票上了吧,这种感觉应该很舒服,我却总感觉不自然,甚至有点怀念老曹那辆破车。破车属于我的,这车属于你的,我们是两个级别,两个世界的人,所以我的就是我的,多少价格我说了算,不打折,也不讲情,不是我不愿意,而是因为我打不起也讲不起,在你眼里芝麻绿豆的优惠,却需要我吃尽苦头努力奋斗十几年,这就是差距……我想缩短这种差距,也许需要三年,五年,甚至一辈子,不过我决定了,从现在就开始做,只要你肯多支付一块钱给我,我和你就缩小两块钱的距离,慢慢来,一块钱,十块钱,一百块,一千块,只要时间够,我觉得追上你就有希望……”
徐浩明静静地听着,听着眼前这个斯文秀气年轻人古怪逻辑衍生出来的道理,最后说,“我发现,你不是个怪人,却是个刁民。”
林逸难得露出狡黠一笑,说:“刁和刀只是刀刃的方向不同,刀可以杀死人,而刁民只能吓唬人---看起来我是吓唬住你了。”
“也许吧。”徐浩明,莞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