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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本来打算直接回家,已经走到了门口,听闻郎中大人再次提审杀害王氏的凶手,又折返回来。
虽然他不太熟悉大夏的律法,但一个无权无势的窃贼,入室行窃,劫色杀人,肯定难逃一死,依照律法,斩立决是很正常的。
但林秀万万没想到,清吏司郎中对此人的判决,居然是凌迟。
凌迟是最残酷的极刑之一,行刑时会将犯人千刀万剐,还要犯人时刻保持清醒,这种折磨,只是在脑海中想象一下,就觉得不寒而栗。
而且,此刑罚一般只用在十恶不赦的重犯身上,对一个普通的杀人犯判处凌迟,是不可能被朝廷通过的。
但此刻跪在堂下的那名犯人,显然不知道这些。
他脸色极度苍白,身体抖如筛糠,死他不怕,毕竟他身患绝症,已经没有多少日子好活,替人去死,家人得到一大笔丰厚的报酬,对他来说,已经算是赚了。
但死和死,是有区别的。
砍头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据说快的根本感受不到痛苦,脑袋掉了碗大一个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他就是听了这些话,才打算出来替人顶罪。
可那是凌迟啊,据说要行刑整整三天,这三天里,每天要从他身上削下一千两百片肉,还不会让他直接死掉,听到自己被判处凌迟的下一刻,这盗贼的裤裆便湿了一大片。
清吏司郎中用漠然的眼神看着他,淡淡道:“人犯康八,你入室盗窃,奸杀民女,还做出自缢的假象,嫁祸一等伯之子,罪加三等,本官现在判你凌迟,你可有话说?”
康八脸色苍白如纸,这一刻,他怕了,他真的怕了。
他怕自己被凌迟处死,眼睁睁的看着刽子手在他身上割上三千六百刀,他跪在地上,将脑袋磕的咚咚作响,大声道:“大人冤枉,冤枉啊,我招,我什么都招,只求大人给我一个痛快!”
清吏司郎中看着他,问道:“你不是全都招了吗,还招认什么?”
康八连连道:“大人,那女子不是我杀的,是有人让我顶罪,大人明鉴,大人明鉴啊……”
……
清吏司公堂之上,形势急转。
人犯康八在听说自己要被凌迟之后,当即便推翻了之前所有的口供,招供了他替人顶罪的事实,而他到底替什么人顶罪,自然明显不过。
那王氏女子的死,必然和秦聪有关。
一定是他强行玷污了王氏,又担心王氏报官,于是连夜杀害了王氏,还做出她自杀的假象,并且找了一个盗贼顶罪,没想到,他找的人一点儿都不靠谱……
“原来是这样……”
“那王氏多半不是自愿的。”
“那个畜生,玷污了人家姑娘不说,还要谋害她的性命,污了她的清白……”
“听说那畜生已经被人杀了,报应,真是报应!”
……
公堂之外,林秀看着坐在“明镜高悬”牌匾之下,面无表情的清吏司郎中,觉得自己对这位主官,好像并没有多少了解……
虽然秦聪死了,但王氏的案子还没完。
这盗贼的临时反供,将秦家又拖了进来。
一个时辰后,清吏司,后衙。
一等忠勇伯秦武皱眉看着清吏司郎中,问道:“那件案子不是已经结了吗,怎么会横生枝节?”
清吏司郎中淡淡的看了他一眼,说道:“那就要问你们了,既然要找人顶罪,为何偏偏找了一个贪生怕死的,本官什么都没问,他就自己招了,本官就算是想帮你们秦家也来不及了。”
忠勇伯面色狰狞,咬牙道:“我儿已经死了,这些碍眼的人还不放手,不管是那老东西,还是那蠢货一家,都得死!”
“忠勇伯!”
清吏司郎中目光陡然变的锐利,他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沉声道:“你当都查司的御史言官都死绝了吗,还是你觉得,那刺客敢杀你儿子不敢杀你,你不仅要让他们活着,还要让他们好好的活着,本官可不想哪天听到忠勇伯被人刺杀的消息。”
清吏司郎中的一番话,如一瓢凉水当头泼下,让忠勇伯瞬间清醒。
都查司他不怕,但那神出鬼没的刺客,他不得不防。
儿子死了,他本就又悲又怒,又遇到这件麻烦事,一时也没了主意,只能问道:“那依大人之见,我应该怎么做?”
清吏司郎中想了想,说道:“此案产生的影响,已非我能掌控,逝者已矣,忠勇伯若想全身而退,只需将所有的事情,都推到令公子身上,所有的一切,都是令公子所为,忠勇伯您什么也不知道。”
忠勇伯闻言大怒:“什么,我儿子已经死了,你还要……”
清吏司郎中打断了他的话:“正是因为他死了,所以才无从追究,要不,你再找一个顶罪的?”
忠勇伯已经吃过一次亏,若是再找人顶罪,难保不会节外生枝,清吏司郎中说的不错,这件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将所有的事情,都推到他已经死去的儿子身上。
沉默许久之后,忠勇伯才抬起头,对清吏司郎中抱了抱拳,说道:“这几日,承蒙刘大人相助,这份人情,本伯记住了,来日必会相报。”
清吏司郎中挥了挥手,说道:“忠勇伯客气了。”
忠勇伯道谢之后,便心事重重的从后门离开,清吏司郎中微笑的送他出门,在大门关上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瞬间收敛。
“呸!”
他脸上露出憎恶之色,将一口口水吐在脚下。
清吏司后来发生的事情,林秀就不知道了,秦聪死了,清吏司也还王氏了一个清白,对于王氏的家人来说,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
快要回到林府时,林秀又路过了昨天晚上的那个街角。
现在是正午时分,街道上热闹非凡,吆喝声叫卖声不止,街角的垃圾堆旁,一只黄色的土狗在用前爪不停的刨着。
它今天的运气不怎么好,一整个早上,连半块馒头都没有找到,闻着旁边店铺传来的肉香,它吞了口口水,缓慢的向着那店铺接近,想要多闻几口时,那肉铺的小二已经拎起了棍子。
“哪里来的野狗,滚远一点,别影响我们生意!”
它听不懂那人的话,但却看到了对方手里的棍子,它知道这东西打在身上不好受,立刻夹着尾巴跑回了街角。
街角的垃圾堆旁,黄色的土狗有气无力的趴在那里,时不时的呜咽几声。
“如果能有鸡腿吃就好了……”
“最好再来一个肘子。”
“给根骨头啃啃也行啊……”
……
不知过了多久,垃圾堆旁的土狗吸了吸鼻子,然后忽然睁开眼睛。
它闻到了鸡腿和肘子的味道,它喉咙不停的耸动,四下张望,看到一个人类,缓缓走到它前面,打开一个纸包,放在它的面前。
纸包里是两根鸡腿,一个肘子,鸡腿和肘子散发出的香味,让它迷醉。
林秀蹲在这只土狗面前,指了指那鸡腿和肘子,说道:“吃吧。”
土狗虽然听不懂这人类的话,但却明白他的意思,这鸡腿和肘子是给它的,它没有犹豫,大口的啃起来,哪怕是最细小的骨头,它也咬碎了吞进肚子里,最后的最后,还不忘将那张泛着油光的纸添了三遍。
然后,它围绕着那人类转了几圈,同时不停的摇着尾巴,这是它表达感谢的方式。
如果不是这条狗,前天晚上,林秀可能已经死在刺客的手下,这是不折不扣的救命之恩。
林秀轻轻拍了拍它的脑袋,说道:“如果你愿意的话,以后就跟着我吧,只要有我一口吃的,就饿不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