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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做买卖,太低俗

作者:月下的翊坤宫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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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言璋一大清早的就提着礼物,还有五两银子过来,老太太刘氏和陈大明他们,是真的没有料到的。

    他们当初的时候还以为,顾家为了修新房子,早就把家里都掏空了。

    如今,亲眼看见这白花花的银子,还有那叮当响的铜板子,老太太刘氏当时就笑眯了眼睛,轻轻的点了几个头。

    “言哥儿啊,你今年的财运不错。这银子挣的虽然辛苦了一些,可也是实打实的好东西。只要你以后不去赌不去嫖,也莫结交那些小人,你这往后的日子,一定好着呢!”

    看见老太太刘氏把精明厉害的眼神落在自己的身上,顾言璋当时就笑呵呵的点了点头。

    他一边点头,一边谦逊地说道,“娘~,我今年能有这样的好财运,那都是我媳妇帮了大忙。”

    “如果不是我媳妇儿,我哪里能挣上这样的钱?”

    在往年冬天的时候,那片沼泽地结的冰,差不多都有一米厚。

    可是,往年的时候有谁会想到趁着结冰,赶紧的把那些芦苇都给收割回来了?

    收割回来了之后,又有谁能想出办法,琢磨出那些花样来,把那些芦苇,全部都做成实用又好看的过冬的物资呢?

    就像媳妇儿的那样,他们是身在宝山之中,却天天空手而回。他们这种不爱动脑子的人,如果不应该受穷的话,那又该是谁呢?

    一想到自己媳妇儿说的那些道理,顾言璋就忍不住的向这个丈母娘得瑟了。

    “娘,说来说去,还是我媳妇有本事。”

    “我是真的没想到,她平常的时候不爱动弹,可她这一动起脑子来,咱们顾家的十个人都赶不上。”

    老太太刘氏听到这个话,心里头也高兴的很,她当着全家人的面,一脸得瑟的说了,“我家那三妹子,从小到大就随了我!”

    “她不光是长得跟我像,性子也跟我像。就连这些个想头,也跟我像。”

    说到这里,她就以一个过来人的心态说道,“我当初嫁到这陈家来的时候,这家里也是一穷二白的。可以这样说,全村的人都知道,咱们家穷的要死,穷的叮当响,穷的什么东西都没有。可是我呢,当初的时候,明明不会做小吃食。可我硬是想出了办法,用那些不起眼的黄豆,做出来的豆腐。用芋头,做出了芋头丸子。就这两样东西,我拿到县城里头卖,当时还真的挣了不少的钱。”

    “挣了钱之后,这村里头的人就开始说些酸言酸语,一天到晚的就只晓得在那里说,做买卖不挣钱,做买**不上种田。”

    说到这里,老太太刘氏就一脸嘲讽的看着家里头的某些人,然后又认真的问了顾言璋,“我的好女婿呀,你今儿个就跟咱们说说,这做小买卖,到底挣不挣钱?”

    顾言璋也是个聪明的,见自己丈母娘似乎在隔山打牛,他想了想就点头,实话实说了。

    “娘,做买卖当然挣钱啊!”

    “要是做买卖不挣钱的话,那些在县城里头在镇上开铺子的人,怎么就吃的满脸泛油光,身上的衣服还那么好呢?”

    “我这半年多来,就一直做各种各样的小买卖,一开始的时候我是带着老爹还有两个儿子去县城,还有镇上买各种各样的泡菜酸菜咸菜。就连咸鸭蛋还有咸鸡蛋,拿到镇上之后都卖得特别好。光是卖菜的钱,我一个月下来,差不多都有七八百文的大钱!”

    一听到这个数字,老太太刘氏的几个儿子还有儿媳,就像是狼看到了肉一样,两只眼睛都变得绿油油的。

    “三妹夫,你莫不是在故意诓咱们吧?”

    “去城里一趟,卖咱们乡下这些不值钱的菜,你就能挣七八百文大钱?”

    顾言璋听了,愣了一下,笑了笑说了,“那是当然。”

    “城里的一些人,没田也没地。他们要是想吃菜的话,那就只能吃咱们农民种的菜。我们挑菜到城里卖,他们要吃的话,肯定就得拿钱买……”

    精打细算的张氏,是陈萱萱的三嫂子。她一听到的话,就激动的拍起了大腿。转头就开始责怪自己身边的男人。

    “你听到没有?你听到了没有?!”

    “我先前是怎么跟你说来着,我都跟你说了,咱们就学学顾家岗的那些人,挑着家里的菜去城里卖,肯定能挣大钱。可你说啥?你说干这事儿丢脸丢名声,挣不了几个钱。呵呵,陈三明,我是真没想到,在你眼里,几百文钱的大钱竟然不是钱了啊?!”

    被自己媳妇儿当场指责,陈三明感觉自己脸面有点挂不住。

    如果不是这么多人在场,他肯定要给自己身边这个泼妇,几个大耳刮子。

    七八百文钱,又算是几个钱?

    只要他将自己的小儿子培养好,让小儿子多读书,读好书,儿子有了功名之后,别人为了巴结他,天天肯定就会给他送钱来的。

    到时候,那些人不光是送钱,他们还会给他儿子送几十亩上好的肥地,还有一栋栋敞亮的青砖大瓦房。

    而且,那些聪明又懂事的大商户,说不定还会给他这个当爹的,送上一两个年轻漂亮的小老婆。

    一想到自家小儿只要念书念的好,陈三明就觉得顾言璋说的这几个钱,根本就不是什么钱!

    他早就听儿子说过了,县城里的那些教书的先生们,他们几个人坐在一起吃一桌酒,点几个下酒菜,差不多就得花一两银子呢。

    所以嘛,他就一直觉得,自己干嘛要像那些人一样,天天出去卖几个菜,早上天不亮了就起床,辛辛苦苦的跑到县城,或者是镇上,好话说尽,笑脸陪尽,就为了多挣那几个钱,这是何必呢?!

    现在他那个宝贝儿子都嫌弃他庸俗,觉得他是个泥腿子了。

    他如果再像家里的老娘,还有这三妹夫一样,张嘴闭嘴就是谈钱钱钱的。那他那个以后有大出息的小儿子,肯定会把他嫌弃到骨子里的。

    再说了,为了小儿子的前程,他们家以后绝对不能沾,任何一点做生意的事儿。

    他们得成为那种耕读世家。

    就像小儿子说的那样,做那种满身铜臭味的商人,太低俗。那些有底蕴的人家,是绝对看不起他们的。因为他们觉得他们这种浑身铜臭味的人,就是阴沟里的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