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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贡得洛里埃家的阳台可以望见宏大庄严的圣母院。
菲比斯站在阳台上遥望圣母院那巨大的雕像,百合花坐在一边刺绣。她穿着天蓝色的长裙,与她白皙的皮肤十分相称,金黄色的头发编成了发辫,俏皮而优雅。
百合花一边刺绣,一边时不时抬头去看菲比斯,挺拔的军装,熠熠生辉的徽章,淡金的发丝,蔚蓝的眼眸,年轻而英俊,这将是她的丈夫。
姑娘心中忍不住丝丝的甜蜜。
“菲比斯,你箭术真好,没有人是你的对手呢。”姑娘忍不住说。
“嗯,你的刺绣也很漂亮。”菲比斯回答。
百合花没有计较他的敷衍,而是皱着眉头,说:“听母亲说,子爵夫人并不和蔼呢,她在贵妇里倒是有个好名声,我还以为会是个很好相处的人。”
“你不用理会她。”菲比斯很直接地回答。
“嗯。”一句简单的回答,就叫百合花放下心来,她原来担心子爵夫人不喜欢自己,将来跟自己相处得不好,会教菲比斯为难。
菲比斯全然没有注意到百合花那些个小心思,他注视着那宏大庄严的圣母院,心里转动着一些自己都不清楚的念头。
“你最近忙吗?”百合花突然问。
菲比斯回过头看她,“不忙,大约下午都是有时间的。”
百合花犹豫了一下,才说,“我想,请你陪我参加我的朋友的宴会,是,”百合花鼓起勇气,抬头看菲比斯,“是,梅恩夫人。”
菲比斯拾起百合花肩头的一缕小辫,金黄的头发映着夕阳,他想他大致明白了百合花的意思,一同出席梅恩夫人的宴会,这将是他们第一次共同出现在巴黎的交际场合,岂不是明确的表示归属,表明未婚伴侣的身份?
的确,订婚多年,也是该履行诺言了。
他低着头沉默着,教百合花有些忐忑。半晌,菲比斯抬起眼笑了笑,“嗯,哪一天?我陪你去。”
百合花欢喜的一笑,轻声说,“到时候我让人把请柬送去你那儿。”她想了想,又说,“上次你不是说想要一双手套吗?我做好了,现在去拿给你。”她飞快的把小辫从菲比斯手中抽了回来,轻轻的赏了菲比斯一个眼神,小鹿儿一般轻快的回客厅里去了。
菲比斯忍不住失笑。
挺可爱的,娶这样一个丫头,似乎还是自己赚了。
记得上一辈子,他也曾想娶一个妻子,温柔也好,娇蛮也行,只要能真心真意的过日子,他很乐意相扶持的走过一生一世,可惜终究只是个奢望。
这一世若能如愿,不再孑然一人,他也很期待。
菲比斯的目光落定在圣母院的钟楼上。
他想,让百合花一个姑娘家暗示到这种地步,是他不该了。那么下一次去梅恩夫人家赴宴,他就当众求婚吧。
嗯,得让修斯帮他定制一对漂亮的戒指。
还有上次的香水,工艺并不复杂,他提了几种蒸馏的法子,就让工匠们试着去做了,貌似现在也有了成品,那时候再送一个系列给百合花吧,就当打广告了。不知道百合花会喜欢什么样的味道……
菲比斯漫无边际的想着,耳边突然想起宏亮清越的钟声。
圣母院的钟声敲响了,响彻在巴黎冬日的上空。
菲比斯突然想起来,上一次来百合花家,也是在这个阳台上,他看见了克洛德站在钟楼上,在遥望沙河广场上起舞的艾丝美拉达。
他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艾丝美拉达依然在那里翩翩起舞,人群围着她欢呼雀跃,像一幅遥远欢愉的油画。
而克洛德却没有出现。
或许,还有一个好处。菲比斯朦朦胧胧的想,结婚以后,就有名正言顺的理由远离艾丝美拉达那个傻姑娘。
……实在没什么必要与克洛德为敌。
菲比斯觉得克洛德最近的态度很奇怪。
克洛德曾经说过将会报复菲比斯,菲比斯防备了很久也没有等到任何行动。
他甚至很小心翼翼拐弯抹角地问过路易十一的贴身男仆威廉,克洛德有没有在国王面前说过他的坏话。
而威廉有些责怪地看了他一眼,沉默地摇了摇头。
当然了,菲比斯明白威廉的好意,克洛德显然很得国王看重,他既然跟雅克医生关系不好,就不该跟克洛德把关系也弄僵。
有时,菲比斯会在王宫的长廊上、或者国王的卧室前遇见克洛德。克洛德从不与他交谈。
当然,克洛德几乎从来不与任何人交谈。
或许作为国王的私人医生,确实应该谨言慎行,才能不泄露任何关于国王身体的秘密。
比起雅克医生,克洛德这一点实在是做得太好了。
菲比斯觉得自己也该多学习这一点。
但是克洛德做得似乎做得过了,连国王的贴身男仆威廉跟他说话,他也不怎么回应。
当然,威廉也丝毫不以为忤。
菲比斯看在眼里,便知道国王对克洛德的治疗很满意。
可克洛德却什么都没做?说好的报复呢?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离开百合花家的路上,菲比斯依然在想着这件事,特别是当他看到那尖尖的钟楼时,那个裹着漆黑袍子的身影越发清晰的出现在他脑海里。
说好的报复并没有如期到来,但下一次见面其实并不遥远。
那是一个清晨,高耸的钟楼还笼罩在薄薄的晨雾里,圣母院里已经传来了教士们低声的祈祷声。
小约翰又出现在圣母院里,他那要去做慈善的三个金币已经花得精光,于是又可怜兮兮地等候在兄长门口,希望那严肃可怕的兄长能发发善心,再施舍几个金币。
克洛德在心底深深地叹了口气,他已经对这个幼弟无能为力,这平静无波的一生中,他鲜少遇到令他束手无策的事情,而最近,仿佛一下子就来了许多。
“你如果实在不愿意去上学,总该去谋个生计。”克洛德说道。
约翰一听到不用上学,正要大大地称赞一番副主教的英明,却又听到让他去谋个生计,顿时呆了一呆,可怜兮兮地说,“您,您以后不打算给我钱了吗?”
“我总会老去,而你还年轻,会有自己的妻子和儿女,”副主教说道,“她们都需要仰仗你来生活。”
“……什么妻子儿女……那是多遥远的事情啊……”约翰露出天真的表情,低声嘟囔道。
副主教却说道:“你总该为你的未来考虑。”
约翰依旧为难地说道:“……可是,这是多么麻烦的事情啊,我能不能不去考虑?”
“你终究是要长大的,”副主教说道:“你难道满足于两三块金币的生活吗?你不希望请你的朋友喝更昂贵的酒,出入跟高级的场所?”
“喝更昂贵的酒……”约翰瞬间心动了,他本就是一个如此简单、如此轻易能被打动的孩子,于是他紧接着问道,“那依照您的教诲,我该做点什么好呢?”
副主教不动声色地问道,“你擅长什么呢?做学问,还是做生意?”
约翰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做学习这种事,还是您来做吧……不如做生意?不过我数学不太好,得雇个人替我算账。”
副主教继续问道:“那不如做体力活,做学徒怎么样?”
“学徒哪里赚得到钱!还要受人欺负!”约翰立刻不愿意了,“你也希望我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不是。”
副主教露出一丝僵硬的温和微笑,“当然,你需要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或者,你可以参加军队,成为贵族的护卫。”
约翰眼前一亮,“是啊,我怎么没想到呢?我可以参加侍卫军!”
他央求着他的哥哥,说道:“您一定要帮我这个帮,你现在是国王面前的红人,菲比斯队长一定会卖你这个面子的。”
就这样,克洛德副主教已经跟着约翰来到了这个巴黎郊外的军团驻地。
这是他第一次来到军营,这是一个与修道院截然不同的地方。
不同于修道院的安静肃穆,军营是个让人感觉到蓬勃生命力的地方。
无处不流动着活力,洋溢着活力。
年轻的战士,血气方刚的青年们,克洛德感觉到了自己与这个地方的格格不入,若是说这里像欢快奔流的大江,那他克洛德就像一汪永无波澜的死水,被遗忘在世界的另一端。
是的,他不属于这个喧闹的世界。
整个军团驻地在他看来就如同一副画卷。
他只能观赏。
不能融入。
直到,菲比斯出现在他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