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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藏着的脸 迟还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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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个子看得目瞪口呆,直到那血点点滴滴地掉下,他才腿脚一软,瘫坐在地。

    “需要再一较生死吗?”柳雨晴的声音很恬淡,却让高个子着实受惊不小。他的嘴唇剧烈地颤抖着,可是说不出话,灰蒙蒙的眼睛里涌出了一些东西,说不清是震怖或者悲哀。

    这个丫头片子,她居然杀了他!她的剑就像是午夜里的梦幻,不,是噩梦!

    心神恍惚的一刹那,高个子急忙收回了目光,他不甘心,不甘心就这样坐以待毙地死去,更不甘心这十年来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威望付之东流,再怎么也得拼个鱼死网破呀!

    高个子冷笑了声,看着凑近身来的柳雨晴,抬手就是一甩。

    一道白色的电光,从他的手里,挣脱了出去,扑哧一声,却没能射入柳雨晴的眉心,反倒是一道凛冽的剑光过后,一丝鲜血,从自己的手腕里流了出来。

    高个子显然有些意外了,意外的不是手中的针,而是那把剑,那把现在应该是插在他喉咙里的剑。

    “说,是谁指使你们来的?”柳雨晴紧蹙了下眉头。

    在听到这句话后,高个子原本颤抖着的身体停了下来,嘴却抿成了一条线,轻哼了声:“说?这就是你们让我活着的理由吗?”

    “你可以把它当作我们交换的条件!”斗笠下藏着的那一张脸终于抬起了头,血色消褪的唇颊犹带病容,但远不如死人的惨白。

    “看来我是没有选择了!”高个子撇了撇嘴,扫了男人一眼道:“那么,我可以在此之前多问你一个问题吗?因为我不想带着迷惑离开!”

    “咳咳!”青衣男人轻咳了两声,缓缓地站起身来,“可以,你请问吧!”

    “你是怎么知道这酒里掺了毒?”高个子忿忿道:“难道你每一次喝酒吃饭,都会细心地去验毒吗?要知道,黄天霸挑中的药可不是普通的银针象牙就可以瞧得出的!”

    “如果把人生的每一处都当做验毒场,那我们岂不都成了装在药罐里的蠹虫了吗?”青衣男人苍白的面孔陡然绽开一抹淡淡的笑容:“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情愿泡在的是酒坛子里!”

    话语间,青衣男人已经走到了高个子的面前,他的步履平稳而又轻快。

    柳雨晴轻抿薄唇,转头看了看青衣男人,明亮的眼睛里略现出清烟般的惆怅,相隔几月,他似乎又憔悴了些,酒对于这个男人而言,又何尝不是穿肠的毒药呢?

    “是酒店的伙计告诉了我!”望着高个子迷惑的眼,青衣男人的回答很干脆。

    “胡说!你当我们这些毒棍,都是马勺上的苍蝇,混饭吃的吗?”高个子瞪红的双眼,写满了愤怒,“酒店的伙计?哼,他‘疾风剑’的名号来得固然夸张,可用毒还不至于那么窝囊!”

    “你不信么?”男人从怀里又掏出一个酒袋来,像是憋闷了很久似的,迫不及待地要呷上一口。

    这回酒是从喉咙里下了肚,高个子望见了喉结的抖动。

    “我既然不打算骗你,就一定会述之以实,何况这话说来也简单!”男人微微一笑,下颚刚硬的线条也显得柔和了起来,他伸出右手来,道:“你可看见了我这只手?”

    高个子冷笑一声,道:“怎么,难不成你这只手能忽然牵出一只牡丹花来吗?”

    “其实我这只手,本来是来拿茶壶的。但你可曾留意到,刚才茶壶的把子却不在我的手这一边!”男人并不生气,反而平静得像一条没有波澜的小溪。

    “不在你手这边又怎样?”高个子越发地迷糊起来了。

    “我刚进店门,店里的伙计招呼我坐下的时候,我便注意到他是个左撇子……”男人忍不住掩住嘴又咳嗽了几声,道:“内堂向东,伙计从堂里出来的时候,酒壶的把子按理说是该朝北的。换句话而言,我若伸出手来,就应该能拧起酒壶,满满地为自己斟上一杯,可事实是‘茶壶的把子却不在我的手这一边’!”

    男人的语气很平和,仿佛在转述着别人的故事。

    “所以你既料定了这酒壶必然经过了第二个人的手!”高个子几乎是在咆哮中怒吼,“那么之后的姿态都只是你做出来麻痹人的假象了?”

    “那只是按照你们的需要,稍微夸张了些细节!”看着高个子不甚恼怒的模样,男人轻扬着唇微笑着:“我并不是存心要作弄你们,只因为近来闲逛得多了,身体确实不太硬朗了,另外还有那么一点儿——难过……”

    说到这里,男人停顿了下来,看了看桌上放着的酒壶,竟叹出一口气来:“倒是可惜了这三十年窖藏的女儿红!”

    男人说话的时候很认真,那神情仿佛是在替心爱的情人惋惜着一个不小心被摔碎了的漂亮的水晶首饰。

    高个子不禁愣住了,在经过几秒扭曲的表情之后,终于忍耐不住放声大笑了出来,他想他已经猜到他是谁了——那个黑色的斗笠下藏着的脸的名字,虽然自己未能有机会去拜见过这个人,但可以肯定就是他了。因为这天底下心细如尘的人不少,可是男人的却很少;这号的男人中好酒如色者有之,可饮姿风雅者甚少;而这其中偏偏又是半个酒病痨子就别无他选了。

    “既然是他,那唐胖子和黄泥鳅的死也就不冤了!”高个子这样想着,冷眼瞅了瞅柳雨晴,心里忿忿地嘀咕道:“这个臭丫头,倒是好生的福气,修来了这等的师傅!”

    高个子又细细留意起男人的手,可惜他的手里只捏着个酒袋,再没有其它的东西,便不免遗憾了起来。他实在想看看那是一把怎样的剑,为何握在这样一个酒病痨子的手里,竟成了令江湖闻风丧胆二十余载的神兵利器?

    于是他准备再嚷嚷些什么,张大了嘴,却说不出话来了。因为就在仰起头一瞬间,他的喉咙就像是被什么人给掐住了似的,又俨如一根鱼刺哽在了喉结里,紧接着手也跟着不住地哆嗦了起来,胃里忍不住地一阵阵翻腾。

    高个子紧皱了下眉头,脸色顿时慌张了起来,他想到了那一锭锭雪花花的银子,记忆把他拉回到了昨天的万里无云。

    那是他见过的好天气,以至于绚灿的阳光,将银子们映衬得格外的活芒耀现、浴人温心。

    “你这赖皮,终于舍得来还钱了?”他趾高气扬地站着,漠视着眼前这个弯着腰、满脸堆满笑容黄蜡色的脸,将“终于”这两个字咬得恨恨的。

    这天杀的黄泥鳅不理会杀人偿命,总算晓得要欠债还钱了。那可是不多不少的八百两呀,是要用多少个人头才能换回来的辛苦钱!当初三言两语就被这混球给蒙了过去,结果利钱没能捞着,反倒丢了本钱。原本以为是肉包子打狗,注定要一去不回了,现在可好,他奶奶的终于肯良心发现了。

    高个子能不兴奋吗,活活搂着这些银子睡了两天,那份失而复得的喜悦,简直比搂着妮子睡觉还要舒坦。

    可现在也因为这些银子,一股不祥的感觉袭上他的心头。此刻那些明耀入眼的白,只能让他想到一样东西——那就是胖子钢针上蘸着的毒汁。

    “不好,他中毒了!”男人很快发现了情况的不对。

    也正在此时,高个子栽在了他的脚跟边上。一双眼睛睁得很大,像刚才死盯着男人时的样子,嘴还保持着之前说话的动作微张着,一些深色的液体从他喉咙里飞快流淌出来,在地板上扑哧扑哧冒着些细小的气泡。

    “虽然只是一小会儿的时间,但他死的时候一定很痛苦!”柳雨晴的睫毛低俯,面对着最后一具尸首,她更情愿背过身去,“我的剑是不会带给他们这样的痛苦!”

    青衣男人没有多说话了。在这个世上,总会有人感叹:活着真累;有人抱怨:生不如死!然而,他们的生命并没有随着埋怨声像秋叶般匆匆逃离世间,就因为他们还留恋生命。也正由于这个原因,他不愿杀人,也不想看人被杀,因为每个人都有活着的权利。可是这个世界却不允许所有的人都活下来,于是制造了不可一世的混世魔头,也成就了自以为是救世主的英雄大侠,一样的杀人,一样的血流成河,只不过一个叫“嗜杀如命”,一个叫“替天除害”。

    想到这里,青衣男人不禁哑然失笑了起来,他还没有醉,为何会说起这样的疯话来。自古正邪不两立,为了更多更好的人活下去,有些人的存在一开始便是个错误了,只是厮杀本身并不是唯一的解决途径。

    “他们自己人也起内讧,自相残杀,皆是死有余辜!”柳雨晴冷眼道。